《中映》--诚征电视、电影、网络微剧剧本
近年来,国内电影体制加快了改革的步伐。“十二五”以来,政府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积极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电影生产企业,基本形成了一套多元化的电影生产经营体系。国内的电影票房及电影总产量将有可观的提升,电影文化将实现普遍繁荣。
面对公平化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开放性的市场空间,中映天华企业为进一步拓宽公司发展渠道,于6月正式组建电影与影视剧运作团队,与上海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华映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台湾)、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黑龙江广电集团、东宇影视等数十余家单位达成战略合作关系。
目前,中映天华正积极筹措,预计到2016年将运作完成七部电影及影视剧,总投资达3.5亿元。
欢迎投稿及合作,投稿类型:电影,电视剧,网络剧
一.剧本需要资料:
1、剧本:一律需要完成本(电影为梗概,电视剧或网络剧先期发送的可以是开场20至30场或三分一戏);
2、作者简历:主要是创作简历;
3、故事梗概(大约千余字左右,包括人物小传,该故事的立意及主要表现意义);
4、创作说明。
二.剧本提交:
1、介质:文字书面版或者文字电子版资料;电子版资料发到公司信箱;
2、书面版剧本和相关资料请寄公司地址;采用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费用作者自付;
3、为了保障编剧的著作权益,经本公司选定剧本将签署相关意向合同。
三.剧本审核:
1、在福州的编剧,欢迎到公司交流,约好时间,可以当面审看剧本,给出能否合作的答复;
2、外地的作者,提交的剧本如通过制片组预审了,会在一周时间内通知作者进一步要求细节、修改及价格商议等事宜,因剧本评估人员比较忙,如没通过不会一一答复。还请谅解;
3、决定采用的剧本,公司与作者签订委托书,如无版权可由公司代为向有关部门报批,报批时间视情况而定。
四.征稿截止说明:
选稿期到今年12月2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