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岛湖“旅游集团杯”浓情微电影剧本大赛
千岛湖“旅游集团杯”浓情微电影剧本大赛
启事
微电影作为一种最直观的吸引眼球的艺术表现形式,在讲究内涵注重形式的信息速递时代,是一种创新,更是一种突破;可以在新媒体时代大显身手。千岛湖特有的山水人文资源为微电影的拍摄提供了无限空间,但剧本是基础,为了将千岛湖的影视资源得到最大的发挥,繁荣影视剧创作,特面向全国举办浓情微电影剧本创作大赛。具体事宜如下:
一、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杭州市影视家协会、淳安千岛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淳安县广播电视台、淳安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与淳安县影视家协会共同主办,冠名:千岛湖“旅游集团杯”。
二、剧本要求
1. 基本要求:剧本题材不限,编剧资格不限,作者地域范围不限;字数一般在3000-6000之间;具有淳安和千岛湖元素的作品可获适当加分。
2.版权要求:剧本在符合国家广电总局对电视电影审查的相关条例基础上创作,必须为原创、未出版或未投拍成电影的;若根据小说改编,版权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投稿者请遵循诚实创作、文责自负的原则,切勿模仿、抄袭和剽窃他人的作品。获奖作品版权归本次大赛举办方所有。
3.剧本特质:风格可以多种多样,既可以轻松、幽默、时尚的喜剧,也可以凝重、厚实、温婉的正剧;但必须要有浓浓的情愫为立足点和爆发点,这种情,既可以是爱情,也可以是人间各种情谊。能触到人的最软处,普遍的人性情感,独特的细节核心眼。
4.剧本格式:
(1)封面:包括剧本名称、编剧姓名、联系电话以及E-mail、QQ;
(2)首页:故事梗概和主要人物简表;
(3)正文:剧本全文;
(4)备注:编剧简介。
三、大赛奖项
特等奖一个:奖金10000元;
金奖一个: 奖金5000元;
银奖两个:奖金各3000元;
铜奖七个:奖金各1000元。
四、大赛投稿
1. 投稿时间:2013年9月1日—12月30日。
2.投稿方式:本次大赛只收电子文稿,参赛作者可将作品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及XWL[email protected](为保证投稿成功,作品请同时发送两个邮箱)。
五、大赛评选
主办方邀请影视专家组成评审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评审时间:2014年1月。
2014年1月底公布获奖名单并择时颁奖。
六、其它事项
本次大赛设秘书处,负责大赛相关事务。
联系人:
淳安县文联 程中青 联系电话:0571-64812744
淳安县影视家协会 蔡 斌 联系电话:0571-24815002
千岛湖旅游集团杯
浓情微电影剧本大赛
组委会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