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征集以“京津乐道 绿色廊坊”为主题微电影剧本
廊坊市旅游局
以“京津乐道 绿色廊坊”为主题征集微电影剧本
河北廊坊是镶嵌在京津走廊上的一颗璀璨明珠。受历史上光辉灿烂的燕赵文化熏陶和改革开放以后京畿文化的洗礼,使这颗本来就耀眼的明珠更加熠熠生辉、光彩照人。为更好地推介廊坊的旅游资源,进一步提升廊坊旅游在全国乃至全球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叫响“京津乐道,绿色廊坊”主题口号,我市即日起面向全球征集微电影剧本。具体方案如下:
一、创作要求
1、作品应以廊坊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为题材,充分展现本地特色文化、风土人情、四季风光、地理方位等,特别应注意挖掘和展示有别于其它地区的独有的东西。
2、作品应构思新颖,想象大胆,手法奇特,故事引人入胜,富有独创性,防止雷同。
3、作品既要前卫时尚,又要与时代发展的主旋律合拍,兼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多方面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4、剧本一经采用,将拍成30分钟长度的微电影,作者应以这个时间长度把握作品字数,作者在创作时如
能附以分镜头,将更受欢迎。
二、参与方式
1、参加者应登录廊坊旅游网www.lftour.net下载《廊坊市旅游微电影剧本征集表》和《廊坊市旅游微电影剧本著作权转让承诺函》,按书写要求进行填写,同时提交参加者本人(团体)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作品以电子版形式提供(可以选择以doc、docx格式)。
3、参加本次活动所需提交的其他文件。
提交参选作品时,参加者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所有参加者的简介一份(含以往的获奖情况介绍等),前述简介应以中文提供;
(2)所有参加者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填写、签署的《廊坊市旅游微电影剧本征集表》(原件);
(4) 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签署的《廊坊市旅游微电影剧本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原件)。 在本次活动截止时间之前未提交本办法第3条第(1)项、(2)项、(3)项或者(4)项项下任何一项文件的,相应参选作品丧失参选资格。
4、所有提交作品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三、投稿方式
1、所有参加者均应将应征作品及其他报名资料通过电子邮件以word电子文本的方式投递:
2、剧本格式:①封面注明剧本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②扉页为故事梗概(200字内)和主
要人物简表;③从第3页起为剧本标题和正文。
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4、联系人:尹先生;电话:0316-5213225;
5、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微电影剧本--剧本名称--作者姓名”字样。
6、作品截稿时间:2015年10月01日。
四、版权要求、资料的处理和著作权归属
1、参评作品应为未转让版权的微电影剧本。应征作者须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制片单位推荐稿件,应得到编剧书
面授权。
2、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评委会将按法律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
3、应征剧本须具有完整的剧本架构、符合剧本的篇幅长度,凡大纲、素材、创意、故事等文字过于简略的稿件以及电影剧本以外的其它体裁稿件,均不接受。
4、所有发送至征集办公室的材料,包括剧本、《廊坊市旅游微电影剧本征集表》、《廊坊市旅游微电影剧本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及身份证明文件,概不退还。
5、参加者同意按其签署的《廊坊市旅游微电影剧本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中的规定,参选作品的著作权自始归属廊坊市旅游局所有。活动主办方有权决定参选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表演人选,参加者对此无
权干涉。
五、评选方法
2015年12月底之前,邀请影视界知名专家和有关领导组成评审小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一名,
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廊坊旅游微电影剧本。评审结果将于评
审结束后,择日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六、奖励办法
一等奖:一名,奖励人民币30000元;
二等奖:二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三等奖:三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报名资料下载地址:http://www.lftour.net/travel/tongzhigonggao/2015-07-21/1210.html
廊坊旅游微电影剧本征集办公室
2015年7月17日